晋中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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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tyj-0001-0005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5-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晋中市体育局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置舆情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轻媒体舆情造成的损害,维护体育事业和谐发展局面,制定此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媒体舆情,是指发生和影响范围较大,可能或已经对本单位形象、声誉产生负面和消极影响,或对体育事业发展带不利因素的报道或言论。

二、组织领导

晋中市体育局成立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

组长:党组书记、局长    赵江波

第一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月鹏

第二副组长:四级调研员    赵跃光

成员:办公室、人事宣教科、群体科、竞体科、法制经济科、全体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人事宣教科,具体负责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各成员单位工作分工如下:

1.人事宣教科:负责应急处置组日常工作;对媒体舆情进行日常监测;协调有关部门作好舆情调查;向上级舆情情况上报;做好媒体舆情处置信息对外发布。

2.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收集;对媒体舆情处置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配合作好上级部门的协调联络。

3.群体科:责任所承担赛事的舆情管控工作。对由协会举办的赛事做好监测管理。一旦发生舆情问题,及时上报应急处置组,会同应急处置组提出解决办法。

4.竞体科:责任所承担赛事的舆情管控工作。一旦发生舆情问题,及时上报应急处置组,会同应急处置组提出解决办法。

5.其他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依据职责,负责对所辖领域的舆情工作进行管控,一旦发生舆情问题,及时上报应急处置组,会同应急处置组提出解决办法。

三、处置程序

1.舆情监测。人事宣教科对网络媒体及时关注,加强对媒体舆情进行监控,各部门要加强对涉及本部门的媒体舆情,特别是 赛事组织过程中容易发生舆情风险点要进行及时排查,及时监控。

2.发现舆情。一旦发现或监控到与体育有关的负面信息、重要信息、敏感信息, 发现人要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由部门负责人向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报告(人事宣教科 :3169312;办公室: 3169300)。

3.分析研判。接到舆情报告后, 应急处置组负责对舆情进行跟踪、分析和判断,把握舆情发展走向,提出处置建议。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会议和向上级部门汇报(市委网信办:2636585)。

4.迅速核查。对舆情反映的情况,需要调查的,由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通知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调查结果,严控因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后果。

5.应急处置。经查证,舆情反映属实的,直接负责部门要报请局党组,由应急处置办公室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择机向社会公布,让正面信息先声夺人,为网民提供权威声音,营造有利舆论。

经查证,舆情反映与事实不符或者出入较大的,调查组和涉事部门要迅速组织拟定真实情况报告,经应急处置组审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真实情况,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经查证,属恶意造谣的,由涉事部门负责,依法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6.舆论疏导。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一旦发生突发舆情,各部门要在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的指导下,在网上及时发帖跟帖,同时报请市委宣传部,利用市网评员队伍力量,运用网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语言引导网上热点,主导舆论发展,努力掌握网上舆论的话语权。必要时邀请新闻记者撰写评论文章,进行专家解答,以专业权威的信息赢取网民的信任。

未经局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审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以单位名义发布信息。

7. 总结通报。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处置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后果、影响,提出改进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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