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年检的初审
序号: | 1 |
职权编码: | 2600-Z-00100-140700 |
职权名称(主项): | 市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年检的初审 |
职权名称(子项): | |
职权依据: | 【部门规章】《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令第5号) 第三条 第四条 |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受理体育类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和年检的材料,并对业务范围内的材料进行查验,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之原因及补正材料。 2.审查责任:审核材料,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组织专家评审或实地考察,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责任: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发送达文书。 5.事后监管责任:材料归档。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责任事项依据: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令第5号) 第三条 第四条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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