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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体育彩票代销者违规行为的处罚

序号: 1
职权编码: 2600-B-00100-140700
职权名称(主项): 对体育彩票代销者违规行为的处罚
职权名称(子项):
职权依据:

【行政法规】

    《彩票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4号) 第四十一条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违反规定的经营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反规定的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诉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及行政处罚听证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8.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四条 第五十一条

《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彩票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4号)第四十四条


备注: 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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