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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体育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31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体字〔2018〕18号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做好2018年晋中体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按照市安委办“安全生产月”活动整体安排部署,结合体育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晋中体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广泛深入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多种宣传教育途径和手段,广泛开展贴近基层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进体育经营场所和局属各单位,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与应急意识,为促进全市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晋中市体育局“安全生产月”领导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连艾青同志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郝联洲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晋中市体育市场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郝联洲副局长兼任,任继东同志担任联络员。主要职责:负责对市体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对各县(区、市)体育部门的活动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体育行业有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活动内容

(一)正式启动“安全生产启动式活动。5月底召开全局动员大会。6月1日下午,在晋中市百草坡公园前举行晋中市体育局“安全生产月”启动式活动。负责部门:晋中市体育市场管理中心、晋中市社体中心等部门。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进基层进企业活动。组织体育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基层和体育经营场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重点宣讲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政策规定、安全标准规程、安全管理要求等,切实推动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负责部门:体育市场管理中心、法制科)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咨询日。市体育局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全市统一的广场咨询日活动。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品、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体验性活动等方式,通俗易懂地向人民群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体育行业的安全科普常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宣传咨询点要做到“四有”,即有宣传展板、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负责部门:晋中市体育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开展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活动。按照“六个一批”(体检会诊一批、通报曝光一批、约谈问责一批、惩治处罚一批、联合惩戒一批、选树提升一批)要求,在晋中日报、晋中电视台《运动晋中》栏目等主流媒体开展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报道,主要内容包括体育安全、体育行业监管队伍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安监工作动态、安全常识及企业曝光等。(负责部门:宣教科)

(五)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晋中电视台《运动晋中》栏目开辟警示教育专题,在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推送,促进体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单位要组织观看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责任落实。(负责部门:宣教科、法制科、市场中心)

(六)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演练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同时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等活动。(负责部门:晋中市体育馆、晋中市场馆维护中心)

(七)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培训活动,对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规定》等内容。同时还要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对本系统、本部门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掌握执法检查程序方法等;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规定,以及建立并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安全投入以及隐患排查等内容。要督促辖区内体育经营场所特别是高危体育经营场所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培训,重点是安全基本常识、岗位操作技能、自救互救技能、特种作业要求等内容。(责任部门:宣教科、法制科、市场管理中心等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各级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为贯彻落实《意见》和《规定》以及安全生产巡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及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大造声势,及时发现、推广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提前谋划,讲求实效。各部门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开展体育安全宣传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每个阶段、每个层级、每个单位、每项具体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确保活动有声势、有内容、有新意,使活动更加贴近实际、深入人心。活动要做到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检查、开展后有总结,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按时报送。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由领导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向市安委办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附:晋中市体育局“安全生产月”工作任务明细表市体字〔2018〕18号附件.xls


晋中市体育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