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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市县两级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推进市县两级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通知

市体管字〔2018〕4号

各县(区、市)体育运动中心:

    为努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充分发挥我市体育场馆使用功能解决好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把“办民生体育、让体育惠民”的理念落到实处,助力健康晋中和全面小康建设,经市体育局党组研究,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县两级公共体育场馆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全部向社会公众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为安全、有序、扎实的推进此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开放范围、要求和实施时间:

    (一)开放范围:全市体育系统的公共体育场馆。

    (二)开放要求:

    1、体育场馆以及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应免费向社会开放,受众面小、参与人群少的体育项目经当地政府同意并由相关部门审核收费标准等手续齐全后可以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暑假期间等,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

    2、体育场馆在全民健身日应全部免费向社会开放。

    3、体育场馆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天气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需调整开放时间,应提前7天(特殊天气原因除外)向社会公告。

    4、体育场馆举办的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体育讲座、体育展览以及开展体育健身技能等培训均视为体育场馆免费开放。

    (三)实施时间: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开放。

    二、工作阶段和任务:

    (一)准备阶段及验收阶段(5月15日—6月10日)

    1、各县(区、市)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并于5月25日前报送市领导组办公室。

    2、做好开放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软硬件的配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体育场馆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3、市体育局将对各县(区、市)体育场馆的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督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市)体育场馆应积极整改。

    (二)试开放阶段(6月份)

    在检查验收合格后,各县(区、市)体育场馆具备开放条件的要进行试运行。在此阶段中,各县(区、市)体育场馆应积极查缺补漏,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流程等确保开放有序进行。

    (三)正式开放阶段(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自2018年7月1日起,全市体育系统的公益性体育场馆正式对公众开放。开放情况实行月报制度,每月3日前向市体育局报送上个月的情况统计表。并于每年12月25日前报送各县(区、市)体育场馆的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全年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体育场馆的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要建立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要将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作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科学、有序进行。

    (二)制定工作预案。各县(区、市)体育场馆要切实做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前期准备工作,充分考虑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后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严谨细致的开放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开放后的公众安全、资源安全、设施设备安全。

    (三)健全保障机制。要积极争取县级资金,保证开放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对体育场馆进行捐赠和投入,拓宽经费来源。要严格按照开放要求切实保障开放时长,规范标准及范围,落实公益性质。

    (四)强化管理服务。各县(区、市)体育场馆的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公示开放内容,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项目,扩大公共服务范围,分时段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提高使用率。

    1、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运营能力。应加强场馆开放的管理,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场馆特点、符合体育发展规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能够充分发挥场馆效能的运营模式。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资源,完善服务信息系统,探索推进健身消费一卡通,提高场馆开放网络化服务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2、强化公共服务,突出体育功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体育场馆开放、服务、保障和安全监管等规定,加强群众性体育活动安保服务管理,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公共体育服务。同时要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的主体功能,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竞赛、表演、健身、培训等活动,积极提供和开展健身指导、体育培训、体育组织、体质监测等服务。

    3、拓宽服务领域。有条件的体育场馆要努力拓宽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积极发展体育旅游、体育文化、体育会展、体育休闲等业态,在不改变公共体育场馆性质的前提下,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多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市)体育场馆的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公众知晓度,吸引广大群众走进体育场馆,享受免费或低收费健身的红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体育场馆功能作用。

    (六)认真做好汇总、报送工作。应建立健全各项数据收集、统计、汇总的制度,按时报送。

    此项工作由晋中市体育局分管场馆工作的副局长郝联洲具体负责,晋中市体育市场管理中心跟进落实,工作联络员由任继东担任。望各县(区、市)体育运动中心按照本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扎实、细致的推进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晋中市市县两级公共体育场地向社会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月度统计表.doc

 

晋中市体育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