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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体育局关于切实加强体育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11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体管字〔2018〕1号

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县(区、市)体育运动中心、承担体育行政职能的各县(区、市)文化局、市体育局监管的体育经营场所(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市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181号)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体育工作的实际,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市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推动我市体育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落实真抓、真管、真严、真担当要求,狠抓各级体育部门、体育部门领导和企业安全责任落实,突出双重预防机制,推动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减少各类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促进全市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市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要求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提高政治站位。各级体育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利用各种方式和载体,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全力推动体育行业安全工作上水平。要求至少每个季度集中学习一次,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有安全学习笔记和学习记录。

2)推进改革创新。狠抓《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发〔201753号)的贯彻落实。各级体育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意见》的具体办法和工作举措。把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和巡查督查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2、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完善落实行文厘责、台账记责、挂牌示责、制度督责、曝光逼责、失职追责“六责”责任体系,进一步厘清、压实、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1)落实各级体育部门领导责任。各级体育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级体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规范履职台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级体育部门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各级领导干部每月深入基层和企业不少于1次,重点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体育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推进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探索建立“失职照单问责、尽职照单免责”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明确安全监管科室,确定2名以上监管人员,优先保障安全监管经费和安全检查车辆,每月至少召开1次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进以工商注册企业名录倒逼监管责任落地工作,对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度,明确挂牌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检查方法、内容、频次等要求。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省安委办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条》,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高危行业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分管安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负具体责任,分管技术管理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负具体责任;企业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车间、班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作业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清单的建立负直接责任。

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熟知本岗位危险致灾因素及防范措施,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避险应急救援技能,对本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作业标准的落实负直接责任。

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将兼并重组企业纳入统一管理,做到“真投入、真控股、真管理”。实行企业本部生产经营与劳务派遣、外委协作一体化管理,承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双方应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严禁企业租赁和工程项目中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严禁将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项目租赁或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各体育部门要持续加大执法处罚、曝光约谈、联合惩戒力度,定期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式检查。对拒不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依法严厉处罚,并列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通过“全国信用共享平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山西”向社会公布,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和矿产出让、投融资、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对诚信守法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安全生产科技资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用担保、项目立项和改扩建、土地使用、贷款、融资、工伤保险费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3、源头管控安全风险隐患

1)严格安全准入。高危项目审批必须依法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招商引资、新上项目要严把安全准入关,坚决做到不安全的项目不批,不安全的企业不建。不断提高安全准入条件,充分运用法治化和市场化手段,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2)强化源头治理。要充分运用我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试点企业创建成果,推动体育行业领域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市、县体育部门建立定期考核机制,推动所属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加快建立安全风险清单,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设立安全风险公示栏和告知卡,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对表检查、对标治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验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情况、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并在企业内部醒目位置公示。

3)强化清单管理。各级体育部门要建立“四个清单”(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联合惩戒清单),做到底数清晰,跟踪督办,动态管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落实领导干部挂牌督办。清单建立和重大事项落实情况,要列入同级政府督办系统。

4、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依法治安。大力实施依法治安战略,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能。

科学编制计划。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体育部门要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段、检查频次。坚持检查即执法,执法必严格,违法必处罚。

规范执法行为。各级体育行政职能部门要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过程记录、执法公示三项制度。执法人员必须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和执法终端,必须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必须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必须下达行政执法文书,执法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开。坚持“谁检查、谁执法、谁复查”,做到执法闭合、过程留痕、责任可溯。

强化执法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监督检查计划没有针对性、不制定现场检查方案、不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发现问题不进行处理处罚、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不进行跟踪督办的,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推行一体化执法。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执法制度;完善职业健康相关规定,扩大职业病患者救治范围,将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落实医疗与生活救助措施。

从严打非治违。各级体育行政职能部门要采取明察暗访、鼓励群众举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依法打击取缔。对存在重大隐患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完善并落实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与公安、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案情通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2)合力助安。注重发挥市场机制,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群众参与、社会监督,推进体育安全生产社会共治。

规范社会服务。各级体育部门充实完善体育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引入第三方为安全监管执法、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鼓励专业救援队伍与相关企业签订救援服务协议,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明确社会化协作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的安全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发挥市场作用。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全面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提升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扩大群众参与。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有效途径,严格落实《晋中市生产安全事故举报线索核查处理规定》(市安发〔20176号)和《晋中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市安发〔20177号),建立安全生产“12350”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机制,规范运行“安全隐患随手拍”微信公众号举报平台,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现象、重大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及事故进行监督、举报,提高举报、受理、处置效率,加快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体育行业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

(3)科技兴安。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对体育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控制,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5、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体育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针对本行业领域当前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制定务实细致可操作的整治措施。专项整治方案于20182月底前报同级安委办和市体育局体育市场管理中心,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6、持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

1)强化监管力量。各级体育部门要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科室的监管执法保障机制,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要按照执法机构的工作条件和标准,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经费和装备,优先足额保障安全监管执法用车。

2)强化应急处置。各级体育部门要健全应急响应和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应急平台建设,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涉险事故,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报告、迅速响应、科学处置。对瞒报、谎报、迟报等恶劣行为,要严肃查处。强化区域协作联动和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建立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定期服务指导企业制度,持续加强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3)强化舆论引导。各级体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利用报纸专栏,电视台“运动晋中”栏目,微信、微博、短信、今日头条等载体,扎实开展 “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体育安全生产宣讲”等活动,持续推进形式多样的体育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着力推动体育行业安全文化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4)强化安全培训。各级体育部门积极组织参加市委组织部、市安委办联合举办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强化体育行业安全培训考试体系,加快我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坚定工作。各体育经营场所(企业)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突出抓好全员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和自救互救等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和质量,严格考核考试,并健全培训档案。全员培训情况要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对未落实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档案弄虚作假、现场检查抽考不合格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逾期未改正的,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

7、严格落实巡查考核问责

1)发挥巡查利剑作用。落实国家、省、市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要求,市体育局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的要求和安排,督促各县(区、市)体育部门和体育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有效解决制约我市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

2)坚持安全考核奖惩。根据我市的年度工作目标、改革发展任务和我市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细化分解体育行业安全考核指标,层层下达责任书;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加大过程考核权重,每月反馈、半年通报、年终兑现。考核结果要作为体育部门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严格安全事故查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对瞒报谎报和非法违法典型事故一律提级调查,依法严厉追究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要突出抓好事故暴露出问题的研究分析、教训汲取、问题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要采取召开现场会、通报、约谈、分析督导、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强化警示教育。对近3年来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特此通知。

                                                                       晋中市体育局 

2018年2月11日

  抄报:市安委办                                                    

  晋中市体育局体育市场管理中心     2018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