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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汲取介休体育场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全市体育行业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体育运动中心、各县(区、市)具有体育行政职能的部门、局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各体育经营场所:

    2017年11月9日下午,介休市体育场改造工程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排污管沟施工的两名工人被困,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晋中市体育局党组立即召开扩大会议,要以此事故为戒,在全市体育系统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树牢安全意识,并对全局及系统行业的安全责任进行再检点再压实。当晚派程元晋、郝联洲两位副局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和调查了事故原因。

    经市体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即日起,全市体育行业要深刻汲取介休体育场事故教训、全面开展体育行业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各县(区、市)体育运动中心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的特点,一方面对自身体育场馆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另一方面,要对本区域内组织、开展、举行的各类体育活动、体育赛事以及外出参与的体育赛事、活动进行安全再检查、再检点、再压实;第三,对本辖区的各类体育组织、体育类社团组织、体育类民办非企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各县(区、市)具有体育行政职能的部门,要组织辖区内的各类体育经营场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特别是冬季体育项目经营场所。

    3、体育市场管理中心要履行好监管责任,近期将对我市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并对各县(区、市)体育运动中心、各县(区、市)具有体育行政职能的部门组织开展的体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抽查。

    4、局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本部门、本科室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树牢安全意识。

    5、各体育项目经营场所要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当制定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对场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逐一进行排查,坚决杜绝发生各种安全责任事故。

    特此通知。

 

晋中市体育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